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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被補捉離大海以前,我熱愛在三千呎深的水底泅游。這裡沒有陽光,唯一的光點是自己與周圍的親愛的老朋友。噢,或者更該說「老點心」,但這些老愛在頭頂著一盞亮光的老朋友們,有著堅硬又多刺的身子,咬起來喀滋喀滋著響,著實讓我難以下咽。

  比起他們,上頭水域的另一群就美味許多了。只是他們總愛在我大手撈住他們前,一個漂亮地扭身溜得遠遠,連銀光都不留下丁點。根據《打獵守則》,這時該做的就是細心的等待,悄悄地從他們的死角接近,再奮力往前一撲配著長手一捲才有足夠的機會得手。到底是誰教我們這麼做的?我想不會是我的父母──他們離開得太早了,連我能長上幾呎都沒能親口告訴過我。我想,當獵物在餓壞的自己面前一再地逃走,而自己始終只能瞪著眼瞧著他們的尾巴時,就不能不想出點腦筋用點偷襲的法子。這至少比起餓昏頭的同類們,試圖攻擊起大鯨魚,卻成了別人可口的餐點來得穩當許多。

  我可是對於這忙著追逐點心的生活感到心滿意足。我們的同類們、我們的食物們、我們食物的食物們、追獵我的鯨魚們都是這樣活著。當然我不會知道自己身子是不是軟的或是沒有脊椎,有著十肢手或是十二肢手,甚至自己能夠再長上幾呎都不會是我試圖關心的研究。

 

  要不是一個意外──那艘長得像大鯨魚的漁船。跟著大鯨魚身後等著收拾被大鯨魚追得筋疲力盡的獵物,向來是個毫不費力的好方法。但今天咬住的東西卻有點不太一樣,我只知道自己的身子一路被怪力拖向陽光,再一路被拖出海面。

  人們將我捉住了,他們有著細細長長的四肢,不協調地自身驅周圍往外生長。在海底,我從來沒見過這樣的鄰居。他們大呼小叫地將我拖上船,團團圍成了圈子;有人走到我身旁,拿著細細長長的長枝在身旁比劃幾下,正對面有人緊緊握著白色的方本子和枝木條刷刷刷地快速揮動。他們看起來對於要不要吃下我的問題興趣不大,那麼人們到底在做些什麼呢?讓我奇怪的是,他們的身影似乎越來越模糊了。

  「怪物。」這是我能聽見的最後二字,怪物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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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林反枕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