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被補捉離大海以前,我熱愛在三千呎深的水底泅游。這裡沒有陽光,唯一的光點是自己與周圍的親愛的老朋友。噢,或者更該說「老點心」,但這些老愛在頭頂著一盞亮光的老朋友們,有著堅硬又多刺的身子,咬起來喀滋喀滋著響,著實讓我難以下咽。
比起他們,上頭水域的另一群就美味許多了。只是他們總愛在我大手撈住他們前,一個漂亮地扭身溜得遠遠,連銀光都不留下丁點。根據《打獵守則》,這時該做的就是細心的等待,悄悄地從他們的死角接近,再奮力往前一撲配著長手一捲才有足夠的機會得手。到底是誰教我們這麼做的?我想不會是我的父母──他們離開得太早了,連我能長上幾呎都沒能親口告訴過我。我想,當獵物在餓壞的自己面前一再地逃走,而自己始終只能瞪著眼瞧著他們的尾巴時,就不能不想出點腦筋用點偷襲的法子。這至少比起餓昏頭的同類們,試圖攻擊起大鯨魚,卻成了別人可口的餐點來得穩當許多。